【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一次:黑三天。
第二次:黑五天。
第三次:黑七天。
第四次+第四次以後:黑一個月。
【部落格版版規】
第一條◆勿,使用注音文、火星文、水星文、錯字、粵語、簡體字(請轉繁)。
#第一次幫改+警告(超過三字就黑一天)
第二次不管字數都黑三天,
第三次5天,第四次以上都10天。
第二條◆勿,發表、回覆無意義文章/恐嚇/辱罵/筆戰/企圖引誘他人筆戰/亂推文。
#無意義文=報數、「推推」、「好看」、+1或+幾數、搶沙發、搶頭香(彩、獎)、搶第一等、洗版、自推、打太多無意義空白鍵之行為。
發表、回覆無意義文章/亂推文恐嚇/辱罵:
第一次幫改+警告(超過三字就黑一天)
第二次不管字數都黑三天,
第三次5天,第四次以上都10天。
恐嚇/辱罵/筆戰/企圖引誘他人筆戰: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三條◆勿,發文請大家放上部落格(詳情1)。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四條◆勿,要求版友灌水、打廣告(詳情1)。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3天,第三次5天,第四次以上都10天。
第五條◆勿,謾罵、罵髒話、惡意批評(良性建議可)。
#第一次3天,第二次5天,第三次以上都10天。
第六條◆勿,自我推薦部落格超過一篇(註一),分享不可重複發文。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刪文。
第七條◆惡意亂版、鬧版。
#第一次警告+【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第二次發出嚴重警告+黑單一星期至一個月(版物斟酌),第三次砍帳。
第八條◆禁止在文章發表個人即時通、MSN或個人隱私資料。
#第一次版務幫打馬賽克,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九條◆發表、分享的部落格不可有BL/GL、18禁等物(請至成人話題)(註二)。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條◆短時間內大量回覆自己所發的文章(請一次回三人以上),有問題提供解答可。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一條◆凡是提供網站都需用超連結(一樓教學)。
#第一次版務幫連+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二條◆凡列入等待處理分類版友勿回覆文章。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三條◆請勿用淺色「刺眼」顏色(詳情1)(註二)。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四條◆凡推薦別人或自己的部落格需簡介部落格。
#放至等待處理分類並給予三日更改期限,過三日未改者刪文。
第十五條◆凡盜用他人樣式、自製物,未經原作者同意擅自修改拿來發表。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六條◆禁伸手牌文章(ex:請人幫申請部落格)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七條◆禁止「誰來我家」文、「音樂播放器」相關的文章(註三)。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以上版務觸犯將加倍】
*註一:請分享「整個」部落格,因為如果只分享單篇的話就有點像打廣告,所以分享的同時也要說明你覺得那裡好、那篇好等等事項。
*註二:可以用比較大型的色碼表,論壇裡並非只能用那幾種顏色。
*註三:問音樂盒、音樂播放器相關的問題只要有觸法也刪除,但不黑單。
第一次:黑三天。
第二次:黑五天。
第三次:黑七天。
第四次+第四次以後:黑一個月。
【部落格版版規】
第一條◆勿,使用注音文、火星文、水星文、錯字、粵語、簡體字(請轉繁)。
#第一次幫改+警告(超過三字就黑一天)
第二次不管字數都黑三天,
第三次5天,第四次以上都10天。
第二條◆勿,發表、回覆無意義文章/恐嚇/辱罵/筆戰/企圖引誘他人筆戰/亂推文。
#無意義文=報數、「推推」、「好看」、+1或+幾數、搶沙發、搶頭香(彩、獎)、搶第一等、洗版、自推、打太多無意義空白鍵之行為。
發表、回覆無意義文章/亂推文恐嚇/辱罵:
第一次幫改+警告(超過三字就黑一天)
第二次不管字數都黑三天,
第三次5天,第四次以上都10天。
恐嚇/辱罵/筆戰/企圖引誘他人筆戰: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三條◆勿,發文請大家放上部落格(詳情1)。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四條◆勿,要求版友灌水、打廣告(詳情1)。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3天,第三次5天,第四次以上都10天。
第五條◆勿,謾罵、罵髒話、惡意批評(良性建議可)。
#第一次3天,第二次5天,第三次以上都10天。
第六條◆勿,自我推薦部落格超過一篇(註一),分享不可重複發文。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刪文。
第七條◆惡意亂版、鬧版。
#第一次警告+【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第二次發出嚴重警告+黑單一星期至一個月(版物斟酌),第三次砍帳。
第八條◆禁止在文章發表個人即時通、MSN或個人隱私資料。
#第一次版務幫打馬賽克,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九條◆發表、分享的部落格不可有BL/GL、18禁等物(請至成人話題)(註二)。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條◆短時間內大量回覆自己所發的文章(請一次回三人以上),有問題提供解答可。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一條◆凡是提供網站都需用超連結(一樓教學)。
#第一次版務幫連+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二條◆凡列入等待處理分類版友勿回覆文章。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三條◆請勿用淺色「刺眼」顏色(詳情1)(註二)。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四條◆凡推薦別人或自己的部落格需簡介部落格。
#放至等待處理分類並給予三日更改期限,過三日未改者刪文。
第十五條◆凡盜用他人樣式、自製物,未經原作者同意擅自修改拿來發表。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六條◆禁伸手牌文章(ex:請人幫申請部落格)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七條◆禁止「誰來我家」文、「音樂播放器」相關的文章(註三)。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以上版務觸犯將加倍】
*註一:請分享「整個」部落格,因為如果只分享單篇的話就有點像打廣告,所以分享的同時也要說明你覺得那裡好、那篇好等等事項。
*註二:可以用比較大型的色碼表,論壇裡並非只能用那幾種顏色。
*註三:問音樂盒、音樂播放器相關的問題只要有觸法也刪除,但不黑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