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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版正式版規】(0726修改版六)

 
【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一次:黑三天。
第二次:黑五天。
第三次:黑七天。
第四次+第四次以後:黑一個月。


【部落格版版規】

第一條◆勿,使用注音文、火星文、水星文、錯字、粵語、簡體字(請轉繁)。
   第一次幫改+警告(超過三字就黑一天)
    第二次不管字數都黑三天,
    第三次5天,第四次以上都10天。

第二條◆勿,發表、回覆無意義文章/恐嚇/辱罵/筆戰/企圖引誘他人筆戰/亂推文。
   無意義文=報數、「推推」、「好看」、+1或+幾數、搶沙發、搶頭香(彩、獎)、搶第一等、洗版、自推、打太多無意義空白鍵之行為。
     發表、回覆無意義文章/亂推文恐嚇/辱罵:
     第一次幫改+警告(超過三字就黑一天)
     第二次不管字數都黑三天,
     第三次5天,第四次以上都10天。
     恐嚇/辱罵/筆戰/企圖引誘他人筆戰: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三條◆勿,發文請大家放上部落格(詳情1)。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四條◆勿,要求版友灌水、打廣告(詳情1)。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3天,第三次5天,第四次以上都10天。

第五條◆勿,謾罵、罵髒話、惡意批評(良性建議可)。
   第一次3天,第二次5天,第三次以上都10天。

第六條◆勿,自我推薦部落格超過一篇(註一),分享不可重複發文。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刪文。

第七條◆惡意亂版、鬧版。
   第一次警告+【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第二次發出嚴重警告+黑單一星期至一個月(版物斟酌),第三次砍帳。

第八條◆禁止在文章發表個人即時通、MSN或個人隱私資料。
   第一次版務幫打馬賽克,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九條◆發表、分享的部落格不可有BL/GL、18禁等物(請至成人話題)(註二)。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條◆短時間內大量回覆自己所發的文章(請一次回三人以上),有問題提供解答可。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一條◆凡是提供網站都需用超連結(一樓教學)。
   第一次版務幫連+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二條◆凡列入等待處理分類版友勿回覆文章。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三條◆請勿用淺色「刺眼」顏色(詳情1)(註二)。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四條◆凡推薦別人或自己的部落格需簡介部落格。
   放至等待處理分類並給予三日更改期限,過三日未改者刪文。

第十五條◆凡盜用他人樣式、自製物,未經原作者同意擅自修改拿來發表。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六條◆禁伸手牌文章(ex:請人幫申請部落格)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第十七條◆禁止「誰來我家」文、「音樂播放器」相關的文章(註三)。
   依【版規的部分處罰方式】。

【以上版務觸犯將加倍】


*註一:請分享「整個」部落格,因為如果只分享單篇的話就有點像打廣告,所以分享的同時也要說明你覺得那裡好、那篇好等等事項。

*註二:可以用比較大型的色碼表,論壇裡並非只能用那幾種顏色。

*註三:問音樂盒、音樂播放器相關的問題只要有觸法也刪除,但不黑單
G  清島菜菜   07-26 23:11 最後編輯 |   分享  引用  檢舉  編輯  刪除
 
        
 
【超連結教學】

東看看、西看看,好像有些人還不會超連結,
是的,就發個「超簡單」教學帖了!~




(就像圖中說的,不要歧視小黑人喔!)





看懂了嗎?
如果還是不懂可以問喔︿︿
G  清島菜菜   09-09 09:13 最後編輯 |   分享  引用  檢舉  編輯  刪除
 
 
佔三樓,我要一樓啦...>_<

這樣看起來清楚許多了...

感謝菜菜....




↓這個是如何使用顏色

.




↓這個是如何變身







累了...明天再放其他的吧
B  諺凜   09-09 01:18 最後編輯 |   分享  引用  檢舉  編輯  刪除
 
QUOTE:
作者:G 清島菜菜 回覆日期:2007-09-08 21:37:17

佔一樓。



無意義文=報數、「推推」、「好看」、+1或+幾數、搶沙發、搶頭香(彩、獎)、搶第一等、
         洗版、自推、打太多無意義空白鍵之行為。


這是在耍白目嗎?


第二條◆勿,發表、回覆無意義文章/恐嚇/辱罵/筆戰/企圖引誘他人筆戰/亂推文。辱罵,黑三天。 菜菜
G  清島菜菜   09-09 10:34 最後編輯 |   分享  引用  檢舉  編輯  刪除
 
QUOTE:
作者:B ─═☆幻境〃 回覆日期:2007-09-08 22:18:07

佔二樓= ="沒啦...大家請都進來看一下~拜託囉!!



第二條◆勿,發表、回覆無意義文章/恐嚇/辱罵/筆戰/企圖引誘他人筆戰/亂推文。
    無意義文=報數、「推推」、「好看」、+1或+幾數、搶沙發、搶頭香(彩、獎)、搶第一等、
         洗版、自推、打太多無意義空白鍵之行為。


你們黑自己吧! 真的是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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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請以身作則阿~"~
真的是.. 我一開始還以為男亂抱怨
跑過來一看.. 整個囧掉~"~

我很看好這個版的說.. 大家也都很看好
希望各位板務們可以變得更好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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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笑い男 、 卡陰車

這是我們需要的格數,所以我們要先佔用

並不是單純只是想報數,再此說明一下。

我們要貼教學圖、公告圖、以及考慮往後需要新增的事宜

為了不讓此版的置頂文如此繁多,盡量集中於一篇

造成你們的誤會深感抱歉,請再支持我們部落格版。


諺凜 .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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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B 笑い男 回覆日期:2007-09-09 02:49:17



第二條◆勿,發表、回覆無意義文章/恐嚇/辱罵/筆戰/企圖引誘他人筆戰/亂推文。
    無意義文=報數、「推推」、「好看」、+1或+幾數、搶沙發、搶頭香(彩、獎)、搶第一等、
         洗版、自推、打太多無意義空白鍵之行為。


你們黑自己吧! 真的是看不下去。


呵~但我並沒有搶第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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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B 笑い男 回覆日期:2007-09-09 02:48:13



無意義文=報數、「推推」、「好看」、+1或+幾數、搶沙發、搶頭香(彩、獎)、搶第一等、
         洗版、自推、打太多無意義空白鍵之行為。


這是在耍白目嗎?



第五條◆勿,謾罵、罵髒話、惡意批評。
大哥~請問一下您這是在罵人還是正面評價呢?

幻境兄,我算他第二條,比較接近。  菜
G  清島菜菜   09-09 10:32 最後編輯 |   分享  引用  檢舉  編輯  刪除
 
笑い男這位先生,你不懂得所謂佔樓與報數不同嗎?

佔樓---預定樓層

報數---例:1樓我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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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G QQgiel佳蓉 回覆日期:2007-09-09 13:45:41

笑い男這位先生,你不懂得所謂佔樓與報數不同嗎?

佔樓---預定樓層

報數---例:1樓我搶囉。


小佳佳這只是誤會一場︿︿
事情過去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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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誤會 那我也跟各位板務道歉
不好意思.. 小的不懂事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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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愛講,

是我覺得某位先生每次講話,

讓人感覺都不是非常的好。

如果有觸犯版規,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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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B 卡陰車 回覆日期:2007-09-09 15:35:04

既然是誤會 那我也跟各位板務道歉
不好意思.. 小的不懂事m(_ _)m


沒關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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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G QQgiel佳蓉 回覆日期:2007-09-09 15:42:51

不是我愛講,

是我覺得某位先生每次講話,

讓人感覺都不是非常的好。

如果有觸犯版規,黑吧。


小佳佳,你好像好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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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氣?

還好,適度發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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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阿阿...

似乎發生第三次世界大戰似的....


熄怒阿......



別攪了這個版和平

我需要和平的世界度過未來的人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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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惜都沒有隱字,

害我特地反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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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G QQgiel佳蓉 回覆日期:2007-09-09 16:26:04

生氣?

還好,適度發洩完了。


嗯=ˇ=
QUOTE:
作者:B 諺凜 回覆日期:2007-09-09 16:53:08

唉阿阿...

似乎發生第三次世界大戰似的....


熄怒阿......



別攪了這個版和平

我需要和平的世界度過未來的人生阿~


這個版沒有和平過XD...
「我需要和平的世界度過未來的人生阿~」
這句聽起來...你真的老了...而且老很多,好像剩一點點的時間可活= =

QUOTE:
作者:G QQgiel佳蓉 回覆日期:2007-09-09 16:59:08

真可惜都沒有隱字,

害我特地反白看。


我也有反白耶!
因為空太多了=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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摁我出現了【悠哉】

笑い男

以你五樓的回覆來看幻境兄的確有送黑單的權利【茶】
可是他改掉了囧。

菜菜

以笑い男四樓回覆來看他並沒有指明在罵誰,
如果這樣算辱罵的話我看一堆人都準備被黑了。
而且他講的也沒有錯。

佳蓉

我想那位先生講的話並沒有錯,
純粹是因為他跟你們的立場不同。
很明顯他只是就事論事。

幻境

硬要說的話,
你八樓的回覆我可以說你要引誘別人打嘴砲了。

--------------------------------------------------

以上,不滿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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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G 沁月紗 回覆日期:2007-09-09 18:08:29





--------------------------------------------------

以上,不滿私信。






給 笑い男 的話看不懂= =

給 幻境 的話也不懂= =



我想說的是...


此事到此結束,請勿在發表任何意見。
我不希望版規變成這樣...

此事原本是個誤會...

不懂的人看,感覺上就是報數
但我已說明清楚,由於 笑い男 口氣不加
無禮對待,黑單三天是應該的

請學習 卡陰車 的語氣
以免造成眾人的誤會


如再發表任何意見,我想有需重發一篇新文章了
好好的版規...變成.......................

請 笑い男 反省一下,如你口氣好一點
或許大家不會這樣對待你...

有問題直接私信給我! 諺凜.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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諺凜

阿,看不懂不是我的錯【撇】
總而言之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囧還要在重發,
這是第二次了先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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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G 沁月紗 回覆日期:2007-09-09 19:41:20



諺凜

阿,看不懂不是我的錯【撇】
總而言之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囧還要在重發,
這是第二次了先生【望】





很亂...

發個教學文搞成這樣= =

怯..
B  諺凜   09-09 23:05 最後編輯 |   分享  引用  檢舉  編輯  刪除
 
QUOTE:
作者:G 沁月紗 回覆日期:2007-09-09 18:08:29
[b]


菜菜

以笑い男四樓回覆來看他並沒有指明在罵誰,
如果這樣算辱罵的話我看一堆人都準備被黑了。
而且他講的也沒有錯。




難道這不算辱罵?也就是說沒指名道姓說就沒錯?這點我沒辦法認同。
有罵就是有罵,這點是很清楚的。
笑い男表面上的回覆看起來他是沒錯,不過這完全是個誤會,雙方都沒錯,
我們佔一樓你應該也知道原因吧︿︿
這事情結束了,好嗎?
G  清島菜菜   09-09 22:21 最後編輯 |   分享  引用  檢舉  編輯  刪除
 
既然問題已解決,關文。

沒有啦,開玩笑的。

我這次要討論的是【版規的處罰方式】

關於第一次犯規阿,我沒記錯的話,大部分的版都是以初犯警告一隻。

初犯就三天說實在是有點太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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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G QQgiel佳蓉 回覆日期:2007-09-09 22:56:36

既然問題已解決,關文。

沒有啦,開玩笑的。

我這次要討論的是【版規的處罰方式】

關於第一次犯規阿,我沒記錯的話,大部分的版都是以初犯警告一隻。

初犯就三天說實在是有點太狠囉。



我也這麼覺得...
某人跟某人都說要這樣...

我也沒辦法...
不是我能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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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B 諺凜 回覆日期:2007-09-09 23:07:42



我也這麼覺得...
某人跟某人都說要這樣...

我也沒辦法...
不是我能決定的...



我是覺得你們討論一下會比較好。

要不然初犯,黑單一日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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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B 諺凜 回覆日期:2007-09-09 23:07:42



我也這麼覺得...
某人跟某人都說要這樣...

我也沒辦法...
不是我能決定的...


阿嘞= =
某人某人...

小佳佳,雖然版規不是定來處罰的...
不過有些規定是需要嚴的,為了配合也為了希望大家有適當的警覺性,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能不犯規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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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作者:G 清島菜菜 回覆日期:2007-09-08 21:37:17[b]
我按照你的步驟一直做下去

不過我怎麼沒變藍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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