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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規中的打架滋事

 
高中職開始,我常聽老師說
口角、打架 ﹝兩支大過﹞
械鬥、群架 ﹝直接退學﹞

然而,我不是因為不滿學校規定才來這裡發文
我有一點想不通打群架那點。

而我的群架並不是說一掛人跟一掛人起衝突,
而是說若今天一掛人圍毆一個人,那那個人是否也要跟著退呢 ?

國中時我有目睹過一件類似的事情,
當時我才國二,我們班有兩個同學起口角
一個就跑去找三年級去跟另一個同學理論
然後那同學被三年級毆打,過程中,因為對方人太多
我同學的個性也是不想服輸的那種,當中也有作了反擊,
打到最後老師、主任才到現場把他們拉開。

因為三年級那種喜愛打架滋事一定都是放牛班
畢竟他們前科累累,又剛好遇上這一次。所以主任請了少年隊到校
要把他們帶走( 包括我那個同學 ),也所幸那次生教低頭跟少年隊拜託,
他們才逃過這一劫。

事後,我跟那同學聊天,他一直喊冤
因為我那個同學並沒有前科,功課不好不差,至少跟那種所謂的不良少年不同
就因為,他反擊而差點被帶到少年隊,就差那麼一點,他的學業就留下那筆污點。我也覺得有點不公平。

畢竟,不是我同學想要打架的,口角的事情也是能好好說,我想
若今天,我同學沒有反擊,那他被傷的更重那主任她們又該怎麼去負責
有時候也不是自己想去惹事,而是對方找碴。
我覺得就算那些出口成章的導師飽讀經書的主任也沒有認真看待這種事吧?

得要等大事情發生,校方才被媒體追的臭臉。


我不是想討論他們那種愛打架的心態,也不是想要說社會媒體的一些效應
當然也不是抱怨學校沒認真看待學生的權益,問題還是很簡單

若今天被圍毆的那個人反擊,他也會被掛著退學的牌子
若今天被圍毆的那個人不敢回手,那他被打到半身不遂,醫藥費也不管用了吧

這問題一直讓我矛盾,請大家說說自己的看法吧
B  翅羽翱翔   11-14 19:04 最後編輯 |   分享  引用  檢舉  編輯  刪除
 
        
 
學校都是這樣的阿,都說什麼被打別還手就好了,但如果被圍跑不掉,那不反擊難道被打死阿,他們很多都不會去想後果的

不說了,不然等一下又有人要說什麼被圍是活該啦,或是什麼不會跑掉喔這種無關痛癢的風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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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動手的要負最大責任! 如果被打的是出於自衛 沒道理會被退學 儘管他反擊
他仍是受害者 但前提是你說的都屬實 或許對你而言 他是受害者
但在校方眼裡 會不會是互毆呢?

有問題就必須先解釋清楚! 如果該說的都說了 該做的都做了 結果處分卻不公
那是校方的錯 你可以申訴 但沒讓校方了解實情 那就是個人的問題

總而言之 只要動手了 就不對! 都應受到處分 但誰輕誰重 才是關鍵!
如果你是因被打不得不還手 對你的處罰 應該是很輕的 只是形式上罷了
目的是不希望有人鑽漏洞!

否則 如果我想設計你 我就故意激怒你 讓你先對我動手 也許你只是推我一下
我卻藉機把你打個半死 我的理由是我是出於自衛 我沒錯 你認為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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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問我個人的意見,那麼我的原則很簡單:

假若自身缺乏防守能力,也就是無法"單只閃躲及架開對方的肢體攻擊"。

而想跑又跑不掉的話,那麼給予反擊是必須的,這是正常的防衛機制。


問題在於出手之輕重,自己能否拿捏得好?

畢竟,失手將人弄傷,甚至危及性命,這法律責任是免不了的,

即便是對方先動手也一樣,除非能有十分有力的證據及理由,

來證明自己反擊的必要性,這樣,或許還能判定為正當防衛。

不過呢,基本上只要訴諸了暴力,並且讓對方有了肉體損傷,我看多少是有責任的。


有些時候,校方的那套"基於自身利益及不想惹事的立場",告誡學生不該還手之類的論調。

聽聽就好,在很多時候,能保護得了自身的就只有自己,危機關頭時就不需要猶豫了。

如果要用老一輩的經驗來看,年少時期,不打個幾場架還真的是很稀奇 XD
B  Little茗   11-14 22:25 最後編輯 |   分享  引用  檢舉  編輯  刪除
 
QUOTE:
作者:B bee子 回覆日期:2007-11-14 22:19:24

否則 如果我想設計你 我就故意激怒你 讓你先對我動手 也許你只是推我一下
我卻藉機把你打個半死 我的理由是我是出於自衛 我沒錯 你認為合理嗎?



所以當警方在處理這類鬥毆事件時,才會有所謂的驗傷程序。

還得尋求許多在場人士的證詞,當然,如果能的話,有錄影存證是最輕鬆的 XD

若缺乏現場證據,加上當事雙方各不相讓,而且難以證實對錯之時,

一般而言,到最後往往是不了了之,即便上訴法院,也是庭外和解居多。

法律固然有一定的保障程度,不過在很多情況下,它也常常是英雄無用武之地。

自己有空多鍛鍊身體,學習一些基本防身術,似乎更符合投資報酬率些。
B  Little茗   11-14 22:30 最後編輯 |   分享  引用  檢舉  編輯  刪除
 
學校初是還不是都看成績~
最討厭聽到的就是"你成績也不差阿,位什麼要跟那幾個人混在一起?"
成績濫的就是應該要打架嗎?
就只會保護那些升學率高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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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B bee子 回覆日期:2007-11-14 23:02:41

恩 我只是想讓樓主了解 被迫還手還是要受到處罰的原因!
當雙方發生衝突 先動手的 要負的責任最大 這是法律規定的

我本身是略懂武術的 我了解一件事 那就是雙手難敵四拳 更別說是拿武器的
不論學什麼武術 只要七八個人圍上去 哪怕你有幾十年的功力 都得乖乖低頭...

遇到敵眾我寡 還是能閃就閃 否則動了手 有可能被扁的更慘 在法律上 也損失了點權益 從這點看來 校方也是為了大家好吧...



從我的觀點及經驗看來,校方所持的立場多半是以不損及校譽及不惹事為前提。

當然,這部份取決於校方的行政人員素質,以及所謂的"道德勇氣"。


不過,有一段的確每個年輕學生都要看仔細的:

"遇到敵眾我寡 還是能閃就閃"

千萬不要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尤其是這種毫無價值意義的鬥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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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圍還要能閃 你當人家火影忍者嗎 還是學過凌波微步 還是會瞬間移動
要突破一定要還手打出一條路才有機會逃 那也要有點搏擊實力 但是一還手就被當同一掛的 這要人家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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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G 愛殺金錢豹 回覆日期:2007-11-15 09:48:41

被圍還要能閃 你當人家火影忍者嗎 還是學過凌波微步 還是會瞬間移動
要突破一定要還手打出一條路才有機會逃 那也要有點搏擊實力 但是一還手就被當同一掛的 這要人家情何以堪


大聲尖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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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作者:G 愛殺金錢豹 回覆日期:2007-11-15 09:48:41

被圍還要能閃 你當人家火影忍者嗎 還是學過凌波微步 還是會瞬間移動
要突破一定要還手打出一條路才有機會逃 那也要有點搏擊實力 但是一還手就被當同一掛的 這要人家情何以堪



我想你是誤會了 我並沒有說"被圍起來" 可以用輕功 或是凌波微步什麼的.....
這是你自己講的!! 我說的是敵眾我寡的情況 就別逞英雄了 動手絕對是下策
找機會落跑才是上策 被團團包圍的機會是非常低的!!

如果你硬要談是被團團包圍的情況 動手更是下下策
你敢保證一出手就能打中要害嗎? 如果你辦不到一擊就能KO一個 那就是在找死
因為對方可能本來只想嚇唬你 卻被你激怒了 這下不把你打個半殘 是不會收手的

當對方人多 你一動手 就會有人去抓住你 其他人痛扁你 這是很自然的事!!
如果找不到機會離開 你是想讓對方意思ㄧ下 還是把你揍個半死呢?
可惜的是 很多年輕人都是血氣方剛 有勇無謀 寧願被打死 也要碰到對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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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一下
為什麼會打群架?
第一
因為從小我們每當起衝突時去跟老師講
卻得不到應該得到的懲處
就會覺得跟老師講亙本沒有用
第二
假如跟老師講
對方還是會找我麻煩怎麼辦
到最後還是覺得跟老師講亙本就沒有用
對方亙本不知道啥是教訓
我才覺得有必要動手
學校老是以為有事跟他講準沒錯
但學校錯了
學生社會可沒有他們想的這麼單純
講一講道理就會聽進去的
我是覺得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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