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角文是否有精華資格?[討論結束,結果於34F]
B 宅老。
發表日期:2008-08-11 15:51:04
B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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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11-24 03:20:18 (
樓)
G ~*赤砂蠍*~
發表日期:2008-08-11 16:30:53 ( 1 樓)
G 筱夢月理
發表日期:2008-08-11 16:54:12 ( 2 樓)
同上
可是我覺得覺得因該可以禁止
畢竟如果真的要說歸於"原創" 那徵角文 圖坊 詩坊 合文
都因該禁止 100%不是原創
我覺得 既然要徹底改變原創 一蟹都要以"原創"為準
基本上 我覺得 小說天地(是嗎?)那邊的感情小說.寓言故事...等
我覺得基本上是可轉過去的 至於100%原創的小說.詩就保留
噢噢噢我又離題了OTZ
以舉例來說 之前的同人風波不也一樣?
雖然繪圖者畫的有自己的風格
但畫的卻是別人 不是一樣嗎?
(以之前的同仁例舉)
寫徵角小說.詩坊.圖坊的人=繪圖者
徵角.詩坊.圖坊的成品 = 繪圖者當時畫出來的別人的角色
100%不是原創 就絕對不屬於原創類
個人感覺是這樣 為了讓這個版更好
所以我覺得定義不能這麼模糊 要徹底分清
原創要屬於自己。
-----------------------拙見OTZ--------------------
可是我覺得覺得因該可以禁止
畢竟如果真的要說歸於"原創" 那徵角文 圖坊 詩坊 合文
都因該禁止 100%不是原創
我覺得 既然要徹底改變原創 一蟹都要以"原創"為準
基本上 我覺得 小說天地(是嗎?)那邊的感情小說.寓言故事...等
我覺得基本上是可轉過去的 至於100%原創的小說.詩就保留
噢噢噢我又離題了OTZ
以舉例來說 之前的同人風波不也一樣?
雖然繪圖者畫的有自己的風格
但畫的卻是別人 不是一樣嗎?
(以之前的同仁例舉)
寫徵角小說.詩坊.圖坊的人=繪圖者
徵角.詩坊.圖坊的成品 = 繪圖者當時畫出來的別人的角色
100%不是原創 就絕對不屬於原創類
個人感覺是這樣 為了讓這個版更好
所以我覺得定義不能這麼模糊 要徹底分清
原創要屬於自己。
-----------------------拙見OTZ--------------------
G 筱夢月理
發表日期:2008-08-11 17:32:16 ( 3 樓)
補充所需討論OAO(你也很雞婆
--------------------------------------------
14.
本版為張貼個人創作之用,請勿發文要求他人幫畫圖,幫寫文章、幫上色、幫取名字以及同人圖等。
同時也禁止接龍之類的文章的出現,因為接龍不是發文者的[個人作品]
違者刪除文章,同人文給予警告。
同人文警告紀錄區
配合此文有嫌疑(?)需再仔細過濾過濾(?)
15.
練習用的仿圖,模仿,仿製等作品,必須注明是仿圖。(半仿也要註明。)
若經勸告還未改善者,黑單二星期,若原作者追究,以盜圖論報砍。
同上配合此文 不是100%原創 也需要過濾(?)一下
18.
請尊重來徵角的會員,也請尊重自己的文章,張貼徵角文者,在完成前不得再發徵角文,除非給一個合情合理的理由。
以後發徵角文、畫坊、詩坊等,都必須先填寫申請單,通過才可發文,否則文章關閉,並且黑單半年。
另外有關徵角文規定請詳請看此文
同上也是配合此文 從需過慮(?)
==============================================
請不要巴我或說我雞婆OAQ
這幾點也是需要想的阿!
--------------------------------------------
14.
本版為張貼個人創作之用,請勿發文要求他人幫畫圖,幫寫文章、幫上色、幫取名字以及同人圖等。
同時也禁止接龍之類的文章的出現,因為接龍不是發文者的[個人作品]
違者刪除文章,同人文給予警告。
同人文警告紀錄區
配合此文有嫌疑(?)需再仔細過濾過濾(?)
15.
練習用的仿圖,模仿,仿製等作品,必須注明是仿圖。(半仿也要註明。)
若經勸告還未改善者,黑單二星期,若原作者追究,以盜圖論報砍。
同上配合此文 不是100%原創 也需要過濾(?)一下
18.
請尊重來徵角的會員,也請尊重自己的文章,張貼徵角文者,在完成前不得再發徵角文,除非給一個合情合理的理由。
以後發徵角文、畫坊、詩坊等,都必須先填寫申請單,通過才可發文,否則文章關閉,並且黑單半年。
另外有關徵角文規定請詳請看此文
同上也是配合此文 從需過慮(?)
==============================================
請不要巴我或說我雞婆OAQ
這幾點也是需要想的阿!
B 乞字科小白
發表日期:2008-08-11 17:50:26 ( 4 樓)
發表日期:2008-08-11 18:09:56 ( 5 樓)
B 天氣真好
發表日期:2008-08-11 18:27:46 ( 6 樓)
G 筱夢月理
發表日期:2008-08-11 18:54:56 ( 7 樓)
B ×夜殘楓×
發表日期:2008-08-11 19:14:20 ( 8 樓)
G 微笑☺如
發表日期:2008-08-11 19:19:42 ( 9 樓)
發表日期:2008-08-11 19:27:35 ( 10 樓)
發表日期:2008-08-11 19:47:35 ( 11 樓)
B 日系〃牛奶
發表日期:2008-08-11 20:41:37 ( 12 樓)
發表日期:2008-08-11 20:58:54 ( 13 樓)
說實在的,我覺得版規沒必要這麼死。
原創主要是個人創作沒錯,但是可以依照情況版務們自己判斷吧?
如果說真的要轉文好了,
小說頻道各個版務們也許不收徵角文、詩坊文,
那如果真的收了呢?
繪舖要怎麼辦?同人版根本不可能啊。
所以徵角文、詩坊轉文,繪鋪要關文?
明明都是供人申請性質的文,別人轉文繪舖關文,這樣大家都會接受嗎?
然後精華文章顧名思義就是要本版水準特別高、看了會讓人WOW的文章(啥)
然而創作不是只著重於技巧方面,劇情構思、人物設定也是創作的一部份,因此個人覺得徵角文等等不需要精華。
SO....我覺得徵角文、詩坊、繪舖可以特例留在原創
但是卻還不到精華的程度。
補充一下轉文方面是回應
這樣-3-
原創主要是個人創作沒錯,但是可以依照情況版務們自己判斷吧?
如果說真的要轉文好了,
小說頻道各個版務們也許不收徵角文、詩坊文,
那如果真的收了呢?
繪舖要怎麼辦?同人版根本不可能啊。
所以徵角文、詩坊轉文,繪鋪要關文?
明明都是供人申請性質的文,別人轉文繪舖關文,這樣大家都會接受嗎?
然後精華文章顧名思義就是要本版水準特別高、看了會讓人WOW的文章(啥)
然而創作不是只著重於技巧方面,劇情構思、人物設定也是創作的一部份,因此個人覺得徵角文等等不需要精華。
SO....我覺得徵角文、詩坊、繪舖可以特例留在原創
但是卻還不到精華的程度。
補充一下轉文方面是回應
QUOTE:
作者:G 筱夢月理 回覆日期:2008-08-11 16:54:12
同上
可是我覺得覺得因該可以禁止
畢竟如果真的要說歸於"原創" 那徵角文 圖坊 詩坊 合文
都因該禁止 100%不是原創
我覺得 既然要徹底改變原創 一蟹都要以"原創"為準
基本上 我覺得 小說天地(是嗎?)那邊的感情小說.寓言故事...等
我覺得基本上是可轉過去的 至於100%原創的小說.詩就保留
這樣-3-
G 筱夢月理
發表日期:2008-08-11 21:01:11 ( 14 樓)
G らく-楽
發表日期:2008-08-11 21:02:35 ( 15 樓)
G 筱夢月理
發表日期:2008-08-11 21:05:16 ( 16 樓)
QUOTE:同意= A = /
作者:B 廢材阿魂 回覆日期:2008-08-11 20:58:54
說實在的,我覺得版規沒必要這麼死。
原創主要是個人創作沒錯,但是可以依照情況版務們自己判斷吧?
如果說真的要轉文好了,
小說頻道各個版務們也許不收徵角文、詩坊文,
那如果真的收了呢?
繪舖要怎麼辦?同人版根本不可能啊。
所以徵角文、詩坊轉文,繪鋪要關文?
明明都是給供人申請性質的文,別人轉文繪舖關文,這樣大家都會接受嗎?
然後精華文章顧名思義就是要本版水準特別高、看了會讓人WOW的文章(啥)
然而創作不是只著重於技巧方面,劇情構思、人物設定也是創作的一部份,因此個人覺得徵角文等等不需要精華。
SO....我覺得徵角文、詩坊、繪舖可以特例留在原創
但是卻還不到精華的程度。
畢竟其實也要考慮到那些
好不容易開了個畫坊卻要強迫收離
這是在是很......很心酸吧(?)?
可以留著 但是喪失經華資格 應該可以行的通吧OAO?...
發表日期:2008-08-11 21:11:46 ( 17 樓)
B 悠閒
發表日期:2008-08-11 22:13:24 ( 18 樓)
B 宅老。
發表日期:2008-08-11 23:29:34 ( 19 樓)
果然有人說,而且還是一樓就出現了,有點快的出乎我意料。
沒錯,原本我也是想建議「乾脆禁止徵角了啊」,但是回過頭來想,難道徵角文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嗎?不!徵角文還是有存在的價值!為什麼!因為劇情設定、伏筆、張力、人物互動等等還是在考驗作者的功力!
但是這樣也可以精華就太過頭了。
為什麼?理由很簡單,別人想人物設定想的要死要活,配合著劇情需要創造出一個完美的人物(就像畫《火影忍者》的岸本創造出鳴人),接著透過這個人物將劇情設定發揮得淋漓盡致,文筆也是可圈可點……那麼,這樣子精華沒人敢反對吧?
但回過頭來想,徵角單擺在那裡,就有成千上萬的網友幫忙一起想人物,甚至是連性格都一起塑造好了,連姓名都不用想呢。這樣也精華的話,跟上一段說的那種文差在哪裡?
差在人物塑造。
差了整整一個階段的徵角文,就單講用心程度就好了,那是遠遠比不上原創文的。
至於詩坊、畫坊等等,理由就不用說了吧,只不過是把以上言論的「人物」換成「標題」而已。
沒錯,原本我也是想建議「乾脆禁止徵角了啊」,但是回過頭來想,難道徵角文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嗎?不!徵角文還是有存在的價值!為什麼!因為劇情設定、伏筆、張力、人物互動等等還是在考驗作者的功力!
但是這樣也可以精華就太過頭了。
為什麼?理由很簡單,別人想人物設定想的要死要活,配合著劇情需要創造出一個完美的人物(就像畫《火影忍者》的岸本創造出鳴人),接著透過這個人物將劇情設定發揮得淋漓盡致,文筆也是可圈可點……那麼,這樣子精華沒人敢反對吧?
但回過頭來想,徵角單擺在那裡,就有成千上萬的網友幫忙一起想人物,甚至是連性格都一起塑造好了,連姓名都不用想呢。這樣也精華的話,跟上一段說的那種文差在哪裡?
差在人物塑造。
差了整整一個階段的徵角文,就單講用心程度就好了,那是遠遠比不上原創文的。
至於詩坊、畫坊等等,理由就不用說了吧,只不過是把以上言論的「人物」換成「標題」而已。
G ╭☆月☆╮
發表日期:2008-08-11 23:44:47 ( 20 樓)
G 鼠子
發表日期:2008-08-11 23:47:37 ( 21 樓)
唔恩 我覺得
好作品,有意義的作品就有值得被精華的價值
只要一個作品有被精華的理由,要加都是OK的
我認知中,精華文就是很讚,有值得讓人學習的地方
因此特別推薦給大家吧
所以也不能說因為不是原創,某些值得學習的好作品就不是好作品
偏偏這個版子叫"原創"
的確,角色這種關鍵的元素都交給別人想
延伸出來的劇情已經不太能算原創
還是說劇情早就都寫好,只是想不到腳色造型=A=(什麼東西 掩面
我支持的是"值得學習的好作品就給他精華"(推薦給大家的感覺
只是受限於版子性質的問題,有些很棒的文不被精華也無可奈何
反正創這個版子的老大是誰,就聽他的(雖然找不到這號人物了Orz)
要貼在人家家裡就遵守人家的規則,既然現在說,非原創不精華
就遵守吧,除非改掉版名
以上是針對徵角文@@
繪舖我覺得沒有精華的意義Orz
我自己畫過,很清楚那完全沒有創作魂
我當店員時覺得自己只事實現人家幻想的工具(抱歉 有冒犯處儘管刪
如果真的有家精華的理由,我覺得只是
"每一張作品完整度過高太魔太精緻,簡直是畫展不是繪舖"
不過至今沒看過這個等級的@@所以覺得沒必要
詩坊文是什麼 囧
如果是寫詩送人,寫得好的話,要精華當然可以阿
不可能連詩都有辦法讓投訂單的人介入吧 囧 (還是我根本弄錯了
關於以上三類型的文,我的看法是
除了原創別無去處,精華的標準看有沒有那個價值,主人說的算(啥
最後有一點(和這篇文比較無關Orz
原創就是自己創作吧
但有些實在很難去界定,如果要做到100%原創zzzzz
好吧我明講(幹嘛 老實說我覺得有"合"的性質不是不行
以合圖來說,都是親手畫的,只是放在同個框框哩,由一個人代表貼出來
以合文來說,也是和同伴合作出來的作品
我覺得原創版和別的版不同的地方在於,自己也花腦袋並參與在作品裡
不是單單去網路上拷貝文章,或直接貼人家畫的圖
如果是我,就會想開這樣的版子(不用"原創"命名,問題就不會這麼多
當然我還是不同意仿圖(文?)這種沒有創作魂的東西O3O
以上個人鄙見,不好意思,多話了m(ˇˇ)m
好作品,有意義的作品就有值得被精華的價值
只要一個作品有被精華的理由,要加都是OK的
我認知中,精華文就是很讚,有值得讓人學習的地方
因此特別推薦給大家吧
所以也不能說因為不是原創,某些值得學習的好作品就不是好作品
偏偏這個版子叫"原創"
的確,角色這種關鍵的元素都交給別人想
延伸出來的劇情已經不太能算原創
還是說劇情早就都寫好,只是想不到腳色造型=A=(什麼東西 掩面
我支持的是"值得學習的好作品就給他精華"(推薦給大家的感覺
只是受限於版子性質的問題,有些很棒的文不被精華也無可奈何
反正創這個版子的老大是誰,就聽他的(雖然找不到這號人物了Orz)
要貼在人家家裡就遵守人家的規則,既然現在說,非原創不精華
就遵守吧,除非改掉版名
以上是針對徵角文@@
繪舖我覺得沒有精華的意義Orz
我自己畫過,很清楚那完全沒有創作魂
我當店員時覺得自己只事實現人家幻想的工具(抱歉 有冒犯處儘管刪
如果真的有家精華的理由,我覺得只是
"每一張作品完整度過高太魔太精緻,簡直是畫展不是繪舖"
不過至今沒看過這個等級的@@所以覺得沒必要
詩坊文是什麼 囧
如果是寫詩送人,寫得好的話,要精華當然可以阿
不可能連詩都有辦法讓投訂單的人介入吧 囧 (還是我根本弄錯了
關於以上三類型的文,我的看法是
除了原創別無去處,精華的標準看有沒有那個價值,主人說的算(啥
最後有一點(和這篇文比較無關Orz
原創就是自己創作吧
但有些實在很難去界定,如果要做到100%原創zzzzz
好吧我明講(幹嘛 老實說我覺得有"合"的性質不是不行
以合圖來說,都是親手畫的,只是放在同個框框哩,由一個人代表貼出來
以合文來說,也是和同伴合作出來的作品
我覺得原創版和別的版不同的地方在於,自己也花腦袋並參與在作品裡
不是單單去網路上拷貝文章,或直接貼人家畫的圖
如果是我,就會想開這樣的版子(不用"原創"命名,問題就不會這麼多
當然我還是不同意仿圖(文?)這種沒有創作魂的東西O3O
以上個人鄙見,不好意思,多話了m(ˇˇ)m
B 天氣真好
發表日期:2008-08-12 00:02:30 ( 22 樓)
B 宅老。
發表日期:2008-08-12 00:11:21 ( 23 樓)
小芬妳誤會了!沒人說是因為非100%原創就不精華。
一篇精華不只是要讓人有可以學習的地方!而是必須要有符合「精華」的程度才行,否則一篇日記裡頭也有很多值得讓人學習的地方,但是要把日記也精華是不行的(所以在評處刑王子那篇「王子隨筆」時,真的評到腦袋快抽筋)。
如我在十九樓說的,光就用心程度,徵角文是遠遠比不上原創文的,是故不該精華。
備註:誰敢說我是因為該文為徵角文而刷掉精華的我一定要砍爆他,現仍為精華文的徵角文還有一篇,其他的文章不是劇力太弱就是標點亂用,再要嘛就是文筆過於幼嫩。
註二:徵角、詩坊、畫坊都有存在於此版的價值,只是較純原創的文比起其用在作品上的心力是較少的,故無精華資格。
一篇精華不只是要讓人有可以學習的地方!而是必須要有符合「精華」的程度才行,否則一篇日記裡頭也有很多值得讓人學習的地方,但是要把日記也精華是不行的(所以在評處刑王子那篇「王子隨筆」時,真的評到腦袋快抽筋)。
如我在十九樓說的,光就用心程度,徵角文是遠遠比不上原創文的,是故不該精華。
備註:誰敢說我是因為該文為徵角文而刷掉精華的我一定要砍爆他,現仍為精華文的徵角文還有一篇,其他的文章不是劇力太弱就是標點亂用,再要嘛就是文筆過於幼嫩。
註二:徵角、詩坊、畫坊都有存在於此版的價值,只是較純原創的文比起其用在作品上的心力是較少的,故無精華資格。
G 夏夢夜
發表日期:2008-08-12 00:42:39 ( 24 樓)
個人意見說ˇ【030】
徵角文、繪舖、詩坊,皆可保留亦可精華。
但其精華條件必須嚴苛。
不知道這樣的建議,是否有人認同?
徵角文方面的事情,俺比較在行。
可是關於繪舖和詩坊,可能就沒有俺說話的餘地了。【XD】
在我的想法裡,徵角文和原創文其重要是一樣的。
想要撰寫徵角文的作者,其『劇情創造力』真的真的要很強。
自己身邊有一位朋友,也是用類似徵角的方式來創作。
只是不一樣的是她創作的是漫畫而非小說。
雖然故事大綱都有了,但真正令人感到苦惱的是要將所有角色串起、並且又要符合劇情。
我不知道說出來有沒有人相信。
但這位朋友曾和我以及另一位友人,三個人為了把所有人物完全放進故事內,我們討論將近四、五個小時。(甚至只完成了一半不到)
從故事架構到時空設定、再到細節處理、再再到人物之間的關係設定……一大堆有的沒的。
我只能說那樣真的真的是相當不容易,因為有過相當切身的經驗,所以才想為徵角類的創作說話。
但是我也很清楚,能夠寫好一篇原創文也不是件輕鬆容易的事情啦。【XD】
其實……嗯……怎麼說呢。
不管是『原創文』、『徵角文』、『同人文』……在我的價值觀裡,他們都是種創作。
就算不是自己的人物或故事架構,但我們絕對都是『用心』在對待這些創作。
一部作品,如果他的作者是以相當誠懇的心在創作,那我想我個人不會否認這個作品的。
或許有人會說:「那的確是創作,但確不是原創。」
版規不是死的,規定也可以人性化。
如果作者們是用心在寫別人的角色,就我個人立場,那就是種原創吧。
更別提,提供角色的人都是相當樂意的心態。【XD】
是說,除了最開頭的四句是回答徵角文精華資格外,其餘都是閒談啊啊啊!!【=口=!!!】
徵角文、繪舖、詩坊,皆可保留亦可精華。
但其精華條件必須嚴苛。
不知道這樣的建議,是否有人認同?
徵角文方面的事情,俺比較在行。
可是關於繪舖和詩坊,可能就沒有俺說話的餘地了。【XD】
在我的想法裡,徵角文和原創文其重要是一樣的。
想要撰寫徵角文的作者,其『劇情創造力』真的真的要很強。
自己身邊有一位朋友,也是用類似徵角的方式來創作。
只是不一樣的是她創作的是漫畫而非小說。
雖然故事大綱都有了,但真正令人感到苦惱的是要將所有角色串起、並且又要符合劇情。
我不知道說出來有沒有人相信。
但這位朋友曾和我以及另一位友人,三個人為了把所有人物完全放進故事內,我們討論將近四、五個小時。(甚至只完成了一半不到)
從故事架構到時空設定、再到細節處理、再再到人物之間的關係設定……一大堆有的沒的。
我只能說那樣真的真的是相當不容易,因為有過相當切身的經驗,所以才想為徵角類的創作說話。
但是我也很清楚,能夠寫好一篇原創文也不是件輕鬆容易的事情啦。【XD】
其實……嗯……怎麼說呢。
不管是『原創文』、『徵角文』、『同人文』……在我的價值觀裡,他們都是種創作。
就算不是自己的人物或故事架構,但我們絕對都是『用心』在對待這些創作。
一部作品,如果他的作者是以相當誠懇的心在創作,那我想我個人不會否認這個作品的。
或許有人會說:「那的確是創作,但確不是原創。」
版規不是死的,規定也可以人性化。
如果作者們是用心在寫別人的角色,就我個人立場,那就是種原創吧。
更別提,提供角色的人都是相當樂意的心態。【XD】
是說,除了最開頭的四句是回答徵角文精華資格外,其餘都是閒談啊啊啊!!【=口=!!!】
B 宅老。
發表日期:2008-08-12 01:13:17 ( 25 樓)
G 夏夢夜
發表日期:2008-08-12 01:25:05 ( 26 樓)
G 闇.葬蕭
發表日期:2008-08-12 16:18:03 ( 27 樓)
B 冰川論生
發表日期:2008-08-12 20:36:07 ( 28 樓)
個人認為
徵角雖然於原創性的不足
也不是沒有精華的資格
如同宅老版務所言
「因為劇情設定、伏筆、張力、人物互動等等還是在考驗作者的功力!」
於一篇徵角文來說,僅是所謂的『基本功』罷了
個人認知中的徵角文
是一篇大綱、結局…諸如此類已經有所定案的故事情節
僅是欠缺角色
將角色這種大任交給未知數的版友來設定
其所創造出來的腳色可能為文章出現更多的變數
徵角文的作者,更應該要將未知數的腳色
完全融入劇情,以適當的方式襯托出角色的獨特性
甚至達到順利寫完整篇文章
個人認為,這才是真正該考驗作者的地方
個人認為徵角文作者想盡辦法「控制變數」心力
應該不下於純原創文章作者
因為單作者原創文章
是依自己需要而創造出角色
所以單作者文章所寫的故事劇情
較為通順,也和自己劇情需要走向比較不會衝突
相較之下,將徵角文的劇情寫的通順且俐落的作者
我想其心力花費應該不比單作者文章要低
故,我想原創文章也有精華的資格
僅是個人拙見
歡迎指教不足
徵角雖然於原創性的不足
也不是沒有精華的資格
如同宅老版務所言
「因為劇情設定、伏筆、張力、人物互動等等還是在考驗作者的功力!」
於一篇徵角文來說,僅是所謂的『基本功』罷了
個人認知中的徵角文
是一篇大綱、結局…諸如此類已經有所定案的故事情節
僅是欠缺角色
將角色這種大任交給未知數的版友來設定
其所創造出來的腳色可能為文章出現更多的變數
徵角文的作者,更應該要將未知數的腳色
完全融入劇情,以適當的方式襯托出角色的獨特性
甚至達到順利寫完整篇文章
個人認為,這才是真正該考驗作者的地方
個人認為徵角文作者想盡辦法「控制變數」心力
應該不下於純原創文章作者
因為單作者原創文章
是依自己需要而創造出角色
所以單作者文章所寫的故事劇情
較為通順,也和自己劇情需要走向比較不會衝突
相較之下,將徵角文的劇情寫的通順且俐落的作者
我想其心力花費應該不比單作者文章要低
故,我想原創文章也有精華的資格
僅是個人拙見
歡迎指教不足
G 微笑☺如
發表日期:2008-08-12 21:10:27 ( 29 樓)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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