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只是想想打一間就好…
但是打上癮了…
一口氣打到王房
老實說…
這很簡單…只是怪會群毆= =”
其他都不是問題啦~
水帶多一點SOLO都不是問題~
↓打好久= =總算快到王房了~

另外兩位都是新手=w=”
一個剛重生的、一個誤打誤撞的笨蛋=A=
當然整場幾乎我在撐= =
好不容易到王房((汗
怪物竟然是…

X2

X2
這兩隻各兩隻!!
注意!!!!
這是有劇情的王房喔!!!
你打詩人都只損1滴
所以先殺掉兩隻巨大骷髏地獄犬
殺掉後
會出現這劇情




骷髏詩人= =變成金屬骷髏詩人…
這時各位要用冰反…但是注意先牽一隻出來…
因為會群毆…
打完後終於開寶箱….
我開到都是錢= =
誤打誤撞那個開到強壯捲=A=
雖然好想要
但是那是他的…
算了= =
不過有穫得打瑪高的經驗跟心得就不錯了XDDD
B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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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12-02 20:26:08 (

樓)
發表日期:2008-09-29 18:25:46 ( 1 樓)
我說啊某空,你基本技術跟怪物都沒有寫到,改天我再來幫你寫吧。
包括魂方面的打法跟圍毆房間。
發表日期:2008-09-29 18:32:40 ( 2 樓)
對阿 是很簡單 只是骷髏地獄犬很頭痛
一下3隻都過來 風車沒暴擊我就沒戲唱了
發表日期:2008-09-29 19:30:50 ( 3 樓)
發表日期:2008-09-29 21:06:27 ( 4 樓)
就說我是
小護士嘛=3=
不打當然是應該的 (?) ((眾毆
而且那個誤打誤撞的 (?)
一直在電腦前重複說:
我想要可是啊空要我想要可是啊空要我想要可是啊空要..... (xN)囧
發表日期:2008-09-29 21:59:05 ( 5 樓)
發表日期:2008-09-29 21:59:46 ( 6 樓)
QUOTE:
作者:B 逞強‥夢 回覆日期:2008-09-29 21:59:05
我很在意大大的武器....
=口=? 兩手日單阿...怎麼了?
發表日期:2008-09-29 22:59:24 ( 7 樓)
瑪高的缺點就是很~~~~~~~~~~~~~長
=皿=
我一開始還不會打王,先毆骨頭XD
後來死了幾次還是先打狗狗˙3˙
看到骨頭變身我都囧掉了 =...=
發表日期:2008-09-30 00:25:56 ( 8 樓)
以下是我的經驗,看看就好,要去奇幻查真實度我也沒意見。瑪高,出現怪物:骷髏地獄犬、火焰之魂、冰雪之魂、紅地靈、紅地靈弓箭手、小洞穴巨人。王房出現怪物:巨大骷髏地獄犬x2、骷髏詩人x2。「王房小插曲:必須先打敗巨大骷髏地獄犬後,會看到骷髏詩人生氣而變成金屬骷髏詩人的動畫,這時候才可以打,不然沒打敗前,對骷髏詩人的傷害都為1。」基本上會冰反,傷害值、走位夠強就可以來SOLO了。*骷髏地獄犬混紅地靈的房間請帶冰屬性裝,優先打死紅地靈,骷髏地獄犬急不得。*兩隻小洞穴巨人的房間不會圍毆所以慢慢來就好。其他基本上沒什麼好說的,大概就是走位+圍毆預防就行了。本人冰R3的時候去,2-3個冰就可以吃死紅地靈,不過火魂跟冰魂比較麻煩,會PD,魔法除了火以外擊不退,又是屬性相剋,這是比較要注意的一點。SOLO到王房就開始無限亂冰(冰高的好處就在這裡- 3 -)。因為那邊的怪物防禦不高,所以本人在力量只有21,大傷只有56,重F爆D的時候就可以爆出一百出頭。以上數據不要傻眼,本人是法師,攻擊力低正常的。有人有任何質疑請提出謝謝 (邊吃泡麵邊打出來的攻略文)迪恩,甜柚子。
發表日期:2008-10-01 09:48:33 ( 9 樓)
獲得≠
穫得
話說都快忘記還有個瑪斯地城了
想當初剛進入瑪奇打的第一個高級地城便是瑪斯高級
現在也快兩年沒去晃了,似乎是個會讓人想睡的地城 冏
發表日期:2008-10-01 12:19:27 ( 10 樓)
QUOTE:
作者:B 一千尋一 回覆日期:2008-10-01 09:48:33
獲得≠穫得
話說都快忘記還有個瑪斯地城了
想當初剛進入瑪奇打的第一個高級地城便是瑪斯高級
現在也快兩年沒去晃了,似乎是個會讓人想睡的地城 冏
是阿...沒破過G1最終的可以體驗看看
發表日期:2008-10-04 02:46:01 ( 11 樓)
QUOTE:
作者:G 天空的心願 回覆日期:2008-09-29 21:06:27
一直在電腦前重複說:
啊空我想要-啊空我想要-啊空我..... (xN)
……自重!
發表日期:2008-10-04 07:43:00 ( 12 樓)
QUOTE:
作者:B 絕望啊! 回覆日期:2008-10-04 02:46:01
……自重!
你才自重呢!
請你不要拿我的話來斷章取義!
發表日期:2008-10-04 07:51:25 ( 13 樓)
QUOTE:
作者:B 絕望啊! 回覆日期:2008-10-04 02:46:01
……自重!
其實,斷章取義並不好玩。
其實,你認為的幽默在別人眼裡是無聊。
所以,以後請你不要再開這種玩笑。
發表日期:2008-10-04 17:51:35 ( 14 樓)
發表日期:2008-10-04 19:18:58 ( 15 樓)
QUOTE:
作者:B 傻傻☆〞柚 回覆日期:2008-10-04 17:51:35
不要筆戰我說你們幾個。
請去找尋筆戰發原者
那個人還想連署拆散我跟樂
我到他留言板私下嗆他了
我看他還能怎麼說